『野獸國王』曾經提過,一本書最大的成本不在紙張印刷,而是這本書的「版權費用」。為了節省這項成本,有些出版社老闆會從國外簽幾本書的版權回來,再用這幾本書的模式加個幾本做成一套八本或是十二本的套書,並且用簽下來的那幾本書作為主打商品,來帶動整套書的銷售量。由於向國外簽的兩本書要付版稅,所以利潤較差,但是可以靠自已製作的其他幾本書來獲利。像這類跟版權有關的小「眉角」可以說比比皆是,而台灣童書出版社的歷史上也發生過許許多多跟版權有關的故事,今天『野獸國王』就來講一下,關於「版權」這件事。


所謂的「版權」,又叫做「著作權」,是一項自動被賦予的權利。在創作完成後,有關作品即擁有版權。可以存在於文學作品、音樂作品、戲劇作品、藝術作品、聲音紀錄、影片、廣播、有線傳播節目和文學、戲劇及音樂作品已發表版本的排印編排,以及表演者的演出等。包括網路所發表的作品,也受保護。而在台灣,著作權是從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的,如果在作者死後50年內不發表,就不再保護。而法人和其他組織視為作者的作品以及電影、電視、錄影作品和攝影作品和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保護期都是作品首次發表之日起50年,創作完成50年內不發表就不再保護。也就是說,當我們在錄製故事CD的時候,若是在背景音樂上使用貝多芬或莫札特…等原版權所有人已作古超過50年的音樂,是完全免費且可不經任何人同意就可以自由使用的,所以使用這類的音樂也可以大幅降低錄製故事CD的成本以及售價。


而在商業市場上,「版權」這樣東西是商品,是可以買賣的。既然是商品,當有利可圖的時候,難免會引來許多爭端,在童書出版社的歷史上,也發生過許多關於版權的故事:有的是黑道份子介入出版市場,做起版權的買賣,也不管賣家想不想賣或是買家想不想買。在民國八十五年左右,也發生過出版社老闆在大陸山東收一筆九十萬人民幣的版稅收不回來,反而被害死的事件。不過要講這些故事不是件開心的事,『野獸國王』今天來講兩個較為輕鬆的版權小故事。


十幾年前,台灣有家出版社(在此化名為「千葉」出版社),曾出過一套關於動物方面的兒童套書,而這套書中有使用幾張美國兒童科學月刊的圖片,但未經授權。後來有一天千葉出版社的老闆的一位仇家,無意間在美國翻到了那本月刊而發現了這件事,於是特地在台灣成立了一家出版社,並且向美國這家兒童科學月刊代理中文版的發行,等到書一出版就馬上向千葉出版社提告。在當時確實也搞得千葉出版社烏煙瘴氣了好一陣子,而那家出版社自始至終也只出過這麼一套書,由於出版這套書的獲利重點也不在銷售給消費者,也因此這套書一出版就放在談判桌上,自始至終也不曾在市面上販售過。


再講一個故事,同樣是十幾年前,有一家出版社(在此化名為「中華」出版社),這家出版社曾經由於周轉不靈而宣布倒閉過,在倒閉期間為了還債,就把一些版權抵押給紙廠或是金主。後來中華出版社的經濟狀況慢慢好轉,也就陸陸續續地把版權買回來。當時其中一套書的版權是賣給熙洪出版社(化名),當中華出版社想把這套書的版權買回來時,熙洪出版社卻認為有利可圖而不肯賣,在談判陷入僵局的時候,中華出版社就私底下在市面上買一套回來,用照相製版再翻印一套,自已盜自已的版,而且在裝訂上還故意做得和原版的略有不同,然後中華出版社就抱著這套「盜版書」對外宣布:這套書已經出現盜版品流入市面,請小心防範。當自己的出版品被盜版的消息傳出來的時候,熙洪出版社就十分地緊張,擔心盜版品會衝擊市場。在這個時候,中華出版社就毅然挺身而出,告訴熙洪出版社說:「不用擔心,只要你把版賣還給我,盜版品就讓我來捉,事情讓我來處理就好。」而熙洪出版社一時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也只有含著眼淚帶著微笑地答應中華出版社的要求,於是該版權才又回到中華出版社手上繼續運作。說也奇怪,當中華出版社一接手這套書,有關盜版品的風聲也就瞬間消聲匿跡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wildthings 的頭像
    wildthings

    野獸國王幼教物流

    wildthing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